养老院不仅是老人安享晚年的温馨家园
更寄托着千万家庭最珍贵的牵挂
由于老人身体机能逐渐衰退
面对突发火情时
他们的行动节奏或许稍显迟缓
但这份生命的厚重
更值得我们以科学预案来守护

养老机构常见安全隐患

1.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养老机构部分老人缺乏足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部分从业人员也对火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并且缺乏逃生知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混乱的局面。

2.老人自救能力弱
老年人行动迟缓、体力有限,加上部分老人身体状况不佳,甚至无法自主行动,对环境的感知较弱,难以应对火灾并及时逃生。

3.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部分养老机构因维护不到位,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问题,极易导致线路短路、过载从而引发火灾。

4.疏散通道不规范
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未安装带有逃生门的防盗窗等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影响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5.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
部分养老机构存在配备的消防器材数量不够、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的问题以及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规范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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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护理人员、保安、厨师、电工、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标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定期维护保养。


在各楼层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辅助器材。
养老机构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定期维护检查,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养老机构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设备,严禁使用“三无”产品;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保护措施完好。
室内活动区域、廊道禁止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确实需要使用明火时,应当有专人看护。


养老机构厨房灶具、油烟罩、烟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厨房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高层建筑内的,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应当明确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装备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者转岗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培训。


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或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养老机构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应进行防火分隔,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设有中心供氧系统的养老机构,供氧站与周边建筑、火源、热源保持安全距离。


养老机构装修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应当经过审批后,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并制定专人全程看护作业过程。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严禁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

来源:贵州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