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鸿祥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培训大纲规定进行培训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 2024-05-13 15:46 字体:[]

2024年1月30日,思南县应急管理局对钱某某提交申请烟花爆竹行政许可资料进行审查时,发现钱某某未参加贵州鸿祥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培训,所提交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证件有多处涂改,于2024年3月27日移交铜仁市应急管理局,立案调查认定该培训机构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照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以上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铜仁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8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铜)应急罚〔2024〕5号.doc